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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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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与高度,也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必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陕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为了使文化建设和发展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确定我省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十五”我省文化发展状况与面临的挑战
       “十五”时期,我省文化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取得了很大成就。文艺创作日益繁荣,公共文化投入增加,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一些有较大增长空间的产业门类。全省文化工作保持了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 “十五”我省文化发展取得的成绩
       1、实施精品战略,文艺创作进一步繁荣。“十五”期间共创作戏曲、话剧、歌剧等各类剧(节目)600多部,其中搬上舞台的有200多部,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大型剧(节)目60多部(台)。创作生产电影24部,电视剧104部2247集。眉户现代戏《迟开的玫瑰》、歌剧《司马迁》、话剧《又一个黎明》、商洛花鼓戏《月亮光光》、木偶戏《终南山传奇》等10多部作品分别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第六届、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第八届中国戏剧节以及全国曲艺节等奖项,《又一个黎明》和《迟开的玫瑰》还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激情燃烧的岁月》囊括电视剧所有重要奖项,《美丽的大脚》荣获22届电影“金鸡奖”及四个单项奖。成功举办了庆祝建国55周年暨纪念振兴秦腔20周年优秀剧(节)目展演、第三届、第四届陕西省艺术节、“华山论剑”、“风追司马”、“美丽的眼睛看中国”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
       2、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为重点,以“四基”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龙头,加大了基层文化建设的力度。全省有28个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文化先进县,其中17个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8个社区被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农村电影放映活跃,已有88个县实现了电影放映“2131”目标;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有西安鼓乐、耀州窑传统工艺、延川县小程村黄河生态文化被列入国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
       3、未成年人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05-2007年少年儿童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规划》,创作排演了一批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校园和幼儿园演出。全省各级群艺馆、文化馆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少儿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及科普文化知识培训班。开办了陕西省图书馆少儿分馆,举办了全省首届少年儿童艺术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意见》,全省公益性文化单位普遍实行了向少年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净化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关闭了一批距校园200米以内的歌舞厅、游戏厅和网吧。
       4、文化市场在规范中继续繁荣。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遵循市场规律,热情服务社会,促进市场繁荣。演出市场再度活跃。网吧连锁经营初具规模,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关闭取缔了10家音像非法经营场所,公开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60万盒(盘)。取缔了带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停业整顿494家,取缔黑网吧330余家,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为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5、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活跃。按照“多出进好”的原则,积极开辟渠道,组派了众多优秀节目出访,积极拓展海外演出市场。共受理对外(含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756个,接待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的310批文化团(组)、3500多人(次)来陕参观访问、洽谈项目,举办展览和演出等。组派了歌舞、杂技、戏曲、皮影、电影、书画、民间乡俗手工艺品等文化艺术团组276批、2700多人次赴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文化交流,宣传了陕西,增进了与世界各国的友谊。
       6、艺术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全省11个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五年共培养中等艺术人才6250人,培养高等艺术专业人才110人,文艺人才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提高。
       7、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进展。中省投资4600多万元资助新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47个,宣传文化中心12个,乡镇宣传文化站203个,投资3600万元维修改造了西安人民剧院,投资2亿元建成省广播电视新编播大楼,全面装修改造省电台第一发射台和第三发射台,建成了宝鸡-西安-潼关等高速公路调频同步广播覆盖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的状况有所改善。加快了文化信息化建设,建成了陕西文化信息网,初步实现了先进文化传播手段的突破。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了以省图书馆网络系统为平台的省级分中心和41个基层中心。
       8、文化产业有了初步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指导力度,制定出台了《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打造强势文化企业取得新进展,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成立。建立了 “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成功举办了第八届、九届西洽会文化产业博览会和产品开发促进活动以及陕港经贸合作周“华夏魂之旅”文化旅游展览演出活动,组团参加西部首届(昆明)文化产业博览会,综合评比位居参展省份第一名,一批文化产业项目顺利启动并取得显著效益。广播影视制作、传输、发射、播映等领域的数字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影视生产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四强。初步形成了包括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电影发行放映、音像、网络文化、动漫、文化旅游、艺术品业和对外文化交流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
       9、广播影视事业持续稳步发展。截止2005年底,我省有广播电台11座、电视台1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88座,开办广播节目92套、电视节目123套。建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化广播电视信息网,干线网络达到14748公里,网络总长度超过5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299万户。全省共有广播发射和转播台(含小功率)6570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含小功率)8497座,基本形成了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手段并用、技术先进、功能齐备的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分别达到93.21%和94.36%。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较1999年末分别提高了7.71%和7.37%。与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相伴随,我省广播影视坚持依靠体制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在产业化发展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组建起了全国第一家省、市、县三级贯通、具有现代企业性质的广电信息网络公司;开展资本经营,收购并控股上市公司广电网络传媒股份;实施合并省电视台和省有线电视台,推进广播、电视传媒的市场化经营,实现了广告经营业绩的高速增长;整合成立报刊音像中心,成功组建西部电影集团,全省影视制作公司已达107家,其中民营公司91家,影视生产综合实力居全国前三位。初步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媒体广告、网络经营、影视制作为主体的优势明显、门类众多的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格局。
       10、出版业健康向上平稳较快增长。出版物精品工程成绩显著,全省有1种图书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种图书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4种图书获中国图书奖,875种图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种期刊获国家期刊奖,3种期刊获国家期刊奖提名奖。全省书刊印刷优质品率在全国的综合排位,由“九五”末的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并有多个单位多次获新闻出版总署印刷质量银奖、铜奖。新闻出版企业活力增强,组建了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成立的陕西出版集团正在组建当中。西北出版物流配送中心、陕西省印刷厂、西安新华印刷厂等企业正在改制重组之中。制定了《陕西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纲要》,跨地区、跨行业及多元化经营取得了初步成效。产业设施建设共完成52项工程,建设规模19.58万平方米,累计投资3.32亿元。截止“十五”末,陕西新闻出版业有图书出版社18家,音像和电子出版社8家,报纸87种,期刊265种,印刷企业3799家,书刊发行单位4258家,从业人员近12万人,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产业部门。
       (二) “十五”文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1、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仍然不平衡,广大农村,特别是一些边远和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生活依然十分贫乏。
       3、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总量不足、比例偏低的问题仍然严重,特别是县及县以下公益性文化馆(站)、图书馆活动经费短缺严重,基层文化活动必需的经费难以得到保障。
       4、基层文化设施普遍简陋,大型文化设施严重缺乏。全省尚有4个市没有公共图书馆,20个县文化馆、26个县图书馆、5个市群艺馆、2个市图书馆、88个影剧院因年久失修、面积狭小、有不安全隐患、难以正常使用,急需维修改造或新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全省宽带广电信息网络的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全省50多座骨干广播电视转播台的发射设备和配套设施需要更新改造。
       5、文化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盗版、盗印、非法出版和非法音像制品等冲击扰乱文化市场等顽疾未能得到根除,部分市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不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力量薄弱。
       6、文化法规不完善,文化立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7、现行的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相当部分的国有文化单位产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陈旧,运行机制落后。
       8、高层次艺术人才缺乏,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不高,缺少知名的特色文化品牌及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实力的文化企业。
       (三) “十一五”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方面来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进入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阶段,文化消费需求将随着经济发展有一个较大增长;党中央对文化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要求,这些都是我们加强文化建设的良好机遇,必须要抓好这个机遇。从挑战方面来说,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文化生活深感缺乏;改革开放后多种腐朽文化的侵蚀;国内各种落后文化的干扰和影响;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对弘扬民族文化的影响等等,都会给文化建设带来很大的压力,需要我们大力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积极创造振奋人心的时代新文化。
       二、“十一五”我省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坚持“八荣八耻”,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 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完成“十一五”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赋予文化建设的任务,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文化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加快建设西部文化强省的步伐。
       “十一五”文化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1 、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培育创新主体,强化内容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戏剧、歌舞、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创作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与陕西地方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挖掘拯救一批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文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形成县、乡、村(街道)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健全,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到“十一五”末,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的目标,并建设500个农村示范文化活动室。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文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文化队伍业务素质显著提高,能够适应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要求。
       3、文化市场体系比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侵权、盗版、非法交易得到有效遏制,文化市场进一步净化、繁荣。
       4、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拓宽文化发展空间,提高陕西文化在世界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争陕西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中占有份额。
       5、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展一批具有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强势文化品牌,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十一五”时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比“十五”期间最少增加2个百分点,文化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三) 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协调发展;坚持重在建设,实现科学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两手抓两加强”,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把新农村文化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坚持文化创新、“人才兴文”和陕西文化“走出去”战略;坚持投入多元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我省“十一五”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 公共文化服务
        1、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管办分离,把政府的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我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至“十一五”期末,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急需的群众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
       对已有的省戏曲研究院排练场、陕西美术博物馆等重要文化设施进行改造,建设陕西少儿图书馆、陕西杂技训练基地、陕西民间艺术博览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和大型广播电视演播剧场,使其成为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场馆。
       省上继续实施对市、县、乡镇“两馆一院一站”、村文化室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扶持,积极促成延安、榆林、渭南、汉中市建成图书馆,支持维修改造商洛、榆林、杨凌、铜川、安康市艺术馆和安康、商洛市图书馆,逐步形成基层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
       加快各级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的设备更新,实施骨干发射台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改造工程,提高无线覆盖率,提升有效覆盖。
       大力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启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
       建立县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学校图书馆共建共享的新机制。推动机关、学校、部队等内部文化设施对外开放。
       城市电影加快发行放映院线制、股份制改革步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二到三条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院线公司、发行公司和影院经营管理公司。市以上城市要根据市场实际,积极开发电影放映二级市场。
       加快省市两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的数字化建设,按照高标准的数字化要求把省广电中心新编播大楼建成智能化节目制作大厦,对省广电中心前大楼进行数字化改造,使之成为西部最具实力的广播电视制作中心。
       规划建设集影视观赏、影视文化娱乐、文化休闲为一体的中国西部影视城(蓝田),对省广播电视塔进行整体旅游观赏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设施一流、具有一定集聚力的影视产业基地。
       在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的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设流动服务网络。
       2、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适应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公开服务时间、内容和程序,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采取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加强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程度,建设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等。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出台《陕西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陕西省文化馆(站)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岗位职责规范。解决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严重短缺问题,扩大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加强古藉保护工作。文化馆、美博馆要坚持开展阵地活动,努力提供各类服务,提高公众文化素质。
       3、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监督,并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功能地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系统和绩效考评机制。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
       4、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通过援赠设备器材和文化产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村文化建设,解决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动员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为社区提供志愿文化服务。支持和资助优秀文化专业人才支援农村文化建设,对优秀文化志愿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5、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的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
       6、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工作。“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专业干部队伍和正常的工作机制。完成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普查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资源数据库,确定三级重点保护试点项目,抓好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经验。对重要的处于濒危状态的项目进行全面抢救。建立民间艺术家和传承人命名表彰机制。
       (二)  农村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以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6]17号)和《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陕文发[2006]5号),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1、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切实加强县、乡(镇)、村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26个宣传文化中心,46个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1300个乡(镇)文化站,500个村级示范文化室。通过赠送农村文化活动设备、图书、音像资料,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活动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阵地,带动和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健康发展。到期末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等多种手段,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积极实施国家“十一五”农村电影试点省的试点工作,做好配送电影放映流动车、电影拷贝和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加快农村电影放映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十一五”期末全省农村基本建成数字化放映网络,实现传统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建设和恢复一批农村电影固定放映场所,到2007年,全面实现农村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的目标。2008年至2009年全面消除电影放映盲区,达到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的要求。
       继续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农村为重点,建设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库,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以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基层中心建设为重点,按照共享工程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政府的建设思路,加快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建设力度,建成200个基层中心。加快信息资源的征集和开发速度,使资源总量达到1KB,并加快数据库的建设,提高文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水平;注重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快速传递和共享,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积极推进文化信息产业的发展,促进我省文化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进程,至“十一五”期末,初步形成覆盖全省文化系统的信息网络。
       2、继续深入开展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要坚持以创建命名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以巩固提高为主的原则,对文化先进县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文化先进县的建设水平,力争再有4—6个县步入先进县行列,使我省文化先进县保持在全省县的1/3左右,充分发挥文化先进县在全省基层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3、鼓励支持县级文艺表演团体到农村演出。县级剧团要创新演出机制,创新活动方式,创新演出内容,注意创编、移植和排练贴近农民群众生活、反映时代意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节目,深入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演出。启动“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演出扶持项目”和“县级剧团扶持资助项目”,省上通过奖励作品创作和补助排练演出经费的方式,每年推广和普及一批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并由省财政分年度对83个县级剧团进行扶持,资助剧团配置更新演出必需的设备和交通工具。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县级剧团演出补助办法,调动演职人员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看戏需求。
       (三) 文化产品生产
       1、继续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出一批既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域特征,又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增强创新意识,促进具有陕西特色的品牌艺术的创作。五年中,省上在抓好整体创作的基础上,每年指导省级艺术院(团)重点抓好1—2部大型剧(节)目的创作,各市每年也应重点抓好1—2部剧(节)目的创作,力争五年中创作出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剧(节)目80部左右。积极做好重点剧(节)目的宣传评介和扶持工作,争取有一批剧(节)目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全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和“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梅花奖”以及陕西文艺大奖等评奖活动中取得佳绩。以影视生产为突破口,努力打造影视“陕军”品牌,制作高质量、国际化的影视剧,抢占国内、国际电影和主流电视媒体市场。每年生产电影5部以上,生产电视剧20部400集以上,重点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青少年题材的广播影视创作,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电影如《白鹿原》、《司马迁》,电视剧如《大秦帝国》、《西安事变》等,占领全国影视生产要地。
       继续实施《陕西省2005—2007年少年儿童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规划》,重视未成年人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每年创作生产的优秀作品中,反映未成年人题材的作品占到一定比例。办好陕西省第五届艺术节,举办第二届少年儿童艺术节,展示创作成果,形成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完善创作激励机制,引导艺术创作进一步繁荣。
       2、繁荣文艺舞台,活跃演出市场。进一步完善创作演出激励机制,继续实施《陕西省省直艺术表演团体经费投入核拨机制改革试行办法》,鼓励省直各院团面向市场,深入基层演出。交响乐、京剧、话剧、歌剧团体每年演出至少应在50场次以上,其它院团每年演出至少应在100至120场次以上。坚持文艺下乡、送戏下乡。市县级剧团要积极演出,每团每年演出至少应在150场次以上,使广大农村群众能看上戏和享受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文艺理论和艺术科研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加强振兴秦腔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和解决秦腔艺术的继承、发展、提高问题,使民族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充分发挥艺术创作中心评论组的作用,集中精力研究当前艺术发展的现状,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艺术现象加以研究,从中寻找艺术发展规律,以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
       (四) 文化市场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建设。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依照国家修订出台的演出、娱乐、音像、电影、网络文化管理法规,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和我省文化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法管理文化市场。
       2、推进文化市场发展繁荣。继续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推进演出经纪人制度建设,规范演出经纪行为,扩大市场,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兴办演出单位、举办演出活动,积极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国东西部演出交易会、西安国际音乐节等活动,打造扶持若干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牌演出项目。积极发展网络文化,促进先进文化传播手段的革命。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对网吧经营实行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推进网吧连锁化进程;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时监管的既定目标。音像市场坚持“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打建并举,打击在前,重在建设”的原则,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经营、新华书店经营、大型商场专柜和专业经营,期末,使其达到30%以上,市场营销额达到60%以上。提高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资质标准,规范音像制品进出渠道,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正版音像制品分销网络建设,鼓励和扶持音像制品集中配送、连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模式的发展。期末,在西安中心城市组建成两个大型配送中心,在十个中等城市组建批销中心。促进我省音像分销业结构日趋科学合理。娱乐市场以优化结构,鼓励规模经营、特色经营和大众化消费经营为中心,促进引导和鼓励经营者,不断开发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形式。
       3.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监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转移,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以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迫切需求。
       4.依法整治文化市场秩序。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处理、优先解决。加强音像市场监管,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违法经营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歌舞娱乐场所表演和播放节目内容进行审查监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杜绝淫秽表演及吸食、传播毒品现象在娱乐场所的蔓延。
       5、加强文化市场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与此同时,会同省财政和编制部门,采取可行措施,解决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稽查机构财政全额拨款问题,充实稽查力量,建立健全全省三级文化市场稽查网络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和经营者的素质。
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文化市场的科学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序繁荣,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文化消费的需求。
       (五) 新闻出版
       1、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正确舆论导向同讲求宣传艺术统一起来,着力提高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健全新闻舆论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新闻采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记者站的规范管理,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制度建设。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创新新闻媒体体制机制,推进新闻媒体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集中力量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基础设施。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引导各方资金,建设西安光盘生产基地、西安印刷包装产业基地、西北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大型图书发行网点等,发挥其产业集聚、孵化和创新功能,使之成为拉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骨架和支点。
       3、培育组建一批产业集团。在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出版集团的基础上,组建陕西日报报业集团、陕西音像、电子出版集团和陕西印刷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这些集团以主业为龙头,以体制创新、机制转换为动力,以资产为纽带,促进资产、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的合理组合,成为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六) 文化产业
       根据《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具体要求,利用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到“十一五”末,全省文化产业的产值、税收、从业人数明显提高,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GDP的增速;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特色浓郁、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体系。
       1、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影视制作业。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提升电视剧、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和电影、动画片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推动西部电影集团影视数字化制作基地项目建设,采用数字电影制作技术与工艺,融合传统技术与数字技术,形成数字电影规模化生产和制作能力。加快机顶盒的推广,实现数字有线电视与全国先进同步发展。大力开发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移动电视、宽频电视、卫星电视直播、数字电视图书馆等新业务,加快新技术应用的产业化步伐。建设中国西部影视城,使之成为集影视科技娱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会展接待、影视拍摄制作、影视艺术人材教育、别墅置业、旅游纪念品制作销售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电影主题公园。
       出版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实力的发行、报业和出版企业集团。建立和完善精品生产机制,着力培养精品创作、生产群体和后备力量,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俱佳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出版品牌。
       发行业。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出版物流通系统,形成若干大型发行集团,建设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
       广告业。研究广播电视传媒广告经营规律,加强市场调研,加强广告策划,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大胆探索并建立高度市场化的广告管理经营模式,提高广告经营效益。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广告经营队伍。
       文艺演出业。要以深化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为契机,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艺演出业为突破,大力发展多种艺术表演经营组织形式和演出中介服务机构,形成适应市场的良好运行机制,打造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陕西特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和适合于国内外演出市场的优秀剧节目。活跃省内演出市场,拓展省外、海外演出市场。
       文化娱乐业。重点扶持文化品位高、有特色、大众化的歌舞娱乐项目,积极鼓励发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提升文化娱乐品位和科技水平,引导娱乐场所成为低消费、高品位、群众参与性强、自娱自乐的文化场所,并走向超市化、连锁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兴娱乐方式,创新娱乐形态。
       文化旅游业。要深化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的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积极推广“大唐芙蓉园”和“陕歌大剧院”的创业模式,鼓励演出项目、民间艺术品和艺术品开发项目与旅游企业的结合,支持民营资本建设一批集旅游观光、艺术欣赏、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文化旅游园区,促进西安大秦文化街秦乐宫、陕北民俗文化村、汉中民俗风情园、安康龙舟文化园、紫阳中国富硒茶观光园、丹江漂流等文化产业园区的建成和不断完善,提升陕西旅游的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扩大陕西文化旅游的规模和效益。
       艺术品业。要遵循艺术品创作生产规律,扶持培养民间艺术品大师和优秀人才,扶持建立工艺品研发机构,重点开发以安塞腰鼓、户县农民画、凤翔泥塑、千阳布艺、长安鼓乐、陕北民歌、西安超人仿真硅像、渭南秦源黑陶以及皮影、剪纸等为代表的民间工艺美术和表演艺术,形成特色鲜明的陕西民间艺术品品牌。
       网络文化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要坚持用先进网络技术传播文化。至“十一五”期末,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成200个基层中心,初步形成覆盖全省文化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我省文化资讯服务上网运行。强化网吧管理,引导和推动网吧连锁经营。到2010年前,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成为网吧行业的市场主体。
       2、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构筑以西安为中心,关中、陕北、陕南三大板块联动,以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出为发展重点,以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和文化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发展基本格局。在区域发展上,逐步构筑以西安为中心,关中、陕北、陕南三大文化区域板块,深层开发关中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陕北革命文化和黄土文化、陕南汉水文化和绿色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优势。在行业发展上,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文娱演出业、体育业、会展业、民俗文化业、广告业和网络文化业等文化行业,突破发展广播影视业和文化旅游业。在园区和基地发展上,集中建设西安临潼文化旅游产业区、西安曲江新区文化旅游产业区、西安高新区现代文化产业创业园、延安革命文化区、黄帝陵人文始祖文化园、法门寺文化园区、杨凌现代农业观光休闲区、中国西部影视城基地、西安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和西安御苑生态旅游区,使之成为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示范基地。在文化品牌发展上,发挥陕西文化和自然风光资源优势,精心打造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现代文化、宗教文化和自然风光等特色文化品牌。
       3、努力增加文化产业增长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全面推进广播影视制作、传输、发射、播映等领域的数字化。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发展 “专、精、特、新” 中小文化企业,形成新的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产业增长群体。鼓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联合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设施。争取通过财政扶持和招商引资,新建陕西民间艺术博览馆、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渭南秦东民俗博物馆和皮影博物馆、旬邑剪纸艺术馆等有特色的艺术品基地,使其成为我省及各地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民间艺术产业开发的龙头。积极促成陕西广电中心大演播剧场、陕歌敬业大厦、省戏曲研究院西部文化城和陕西长安大剧院、省人艺艺苑大厦、省民艺百老汇资讯广场等项目的建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5、打造文化企业,培育强势文化品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科学合理配置文化资源,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壮大西部电影集团、陕西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公司、陕西省旅游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和陕西出版集团,加快组建陕西广电集团和陕西日报报业集团,培育发展出版、演出、会展、体育等文化产业集团。依托陕西特有的各类文化资源,打造秦腔、眉户、商洛花鼓等陕西戏曲精萃品牌;开发独具特色的陕西民间艺术品牌;打响唐乐舞系列、长安画派、西安仿古迎宾入城式等文化品牌;打响陕西省艺术节、陕西省少年儿童艺术节、“西部文化东部行”、西安国际音乐节等文化活动品牌。打造陕西卫视、西影频道、陕西卫星广播、交通广播等品牌频道、频率,提升媒体的收听收视率。同时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广、各具特色的出版物品牌。
       (七)  对外文化交流
       1、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在“十五”基础上,继续开发特色项目,拓宽交流渠道,促进高层次的文化交流。精心组织开发多门类的文化演展项目,积极参与政府在国外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加强与发达国家文化机构的合作,共同创作适合对外进行商业性演出的剧目,力争五年中创作2-3台新作品,赴北美、南美、西欧、东南亚等国进行有偿性的演出;加大与国外民间文化团体和友好省、州文化机构交流的力度,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筹措经费,形成合力,争取在美国、西欧、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地举办影响力较强的“陕西文化周”或 “陕西民俗周”活动;力争每年春节期间在世界2-3个国家开展“陕西春节文化品牌”的文化宣传活动。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扩大自主版权输出;鼓励有条件的出版发行单位到境外创办出版、销售公司以及版权贸易服务中介机构,也可选择境外企业进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深入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组派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品、民俗打击乐、地方戏曲、歌舞等参加各地区举办的艺术节和重大的文化庆典活动;力争每年能够促成2-3个具有特色的演展项目在三地举办;争取每年春节组派文化团体参加在三地的“闹新春”宣传活动。
       3、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开发培育对外文化贸易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电影、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其进入国际市场。鼓励并发展从事演出展览、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业务的对外文化中介机构,鼓励在国外创办推介陕西文化产品的中介机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控股参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展览和演艺等文化实体。政府在信贷、担保、保险、外汇兑换、文化贸易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4、积极引进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优秀文化艺术。争取每年引进国外1-2个、或港澳台地区2-3个高水平的演展艺术团体来陕举办演出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使我省文化艺术工作者有所借鉴和学习;积极引进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民间文化交流项目,以多种形式,邀请组办优秀的民间艺术团体和个人来陕举办文化活动,活跃陕西人民的文化生活。
       5、做好来陕外宾的对口接待工作。贯彻“热情友好,多做工作”的外事工作原则,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归口管理工作。分批举办全省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人员培训班,培养一支熟悉业务、政治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使全省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1、强化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遵循文化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坚持谋全局、管大事,加强对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始终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党对文化发展的宏观控制力,确保文化战线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建立健全文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文化发展。
       2、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文化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合力。要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把文化建设纳入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之中,建立责任考核制度,保证文化健康繁荣发展。
       (二)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发[2005]14号)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1、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进改革。“十一五”期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经济核算,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营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其稳定发展。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改革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富余人员。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合理确定产权归属,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体现地方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按照“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由政府重点扶持,在确保政府财政基本投入的基础上,面向群众,开拓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2、不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健全竞争和激励机制,搞活单位用人和分配制度,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
       3、不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委任制和聘任制相结合的多种任用形式。全面推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 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1、执行和完善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济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府投入,规范社会赞助;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实行用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增容等费用予以扶持。完善公益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捐赠公益文化事业,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文化项目,在融资、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与国有单位相同的政策优惠,落实并完善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
       2、加大和改进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经济政策,加大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省、县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十一五” 期末,全省力争达到“十五”期末全国人均10.23元文化经费的水平,经济较发达的市县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业务经费和各专项经费的落实,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每年要有所递增,省级期末达到500万元,市、县要达到10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完善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舞台精品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的资金投入。设立市、县广电事业发展扶持资金,逐步扩大扶持力度,促进基层广电事业协调发展。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艺术品种及其研究。保证一定数量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
       3、改革投入方式,注重提高文化事业的投入效益。建立政府投入公益文化事业持久稳定增长机制,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从对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般投入为主转变为以项目投入为主,建立对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以及公共文化项目的立项、申报、评估及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4、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优化投资环境,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和项目,降低投资“门槛”,简化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及股份制改造、文化设施建设和经营;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与国有资本享受同等投资政策;鼓励外资在国家不明确禁止的领域,投资兴办文化企业。支持、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收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 实施人才战略,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 组织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艰苦环境和不同的工作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专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把握文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快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步伐。从我省实际出发,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方式培养专业文化人才。高度重视编导人员的培养,继续坚持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艺术人才到京沪高等艺术院校和省内艺术院校深造。整合全省中等艺术教育资源,通过艺术职业教育和各类艺术进修班,做好各文化艺术门类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陕西省社会文化干部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两馆一站”的管理干部和业务干部进行培训,选送一批群众文化专业干部高等院校深造,努力提高社会文化工作水平。加强对创新型传媒策划人才、产业经营人才和广播影视新技术开发应用人才的培养,实施“人才工程”,造就一批名记者、名编导、名播音、名主持、名导演、名演员以及高水平的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广播影视人才群体。加强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制作人才的培养。采取举办培训班、选送人员到大学参加文化产业系统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文化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等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解决人才急需的问题。
       3、加强文化事业行政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选送一批行政管理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等大专院校进行短期或长期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崇高职业精神、宽广战略眼光、广博文化知识、过硬工作本领的文化行政管理队伍。
       4、改革干部制度和用人制度,为文化人才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坚持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要求,健全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保障机制,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和完善在人才流动机制,引导文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把优秀人才集聚到文化建设上来。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向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按照岗位、工作性质、贡献的不同,建立不同的薪酬体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多种要素的分配方式。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使人才选得准、引得进、留得住、用得活,适应文化发展的需要。
       (五) 推进文化立法,严格依法行政
       加快文化立法进程,按照省人大“十一五”立法计划,将《陕西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陕西省文化馆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对《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我省文化市场法规体系,对《陕西省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进行调研和起草,并适时颁布实施。加强出版管理、印刷业管理、音像制品管理和广播电视管理地方立法调研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文化活动行为。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加强“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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